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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花心大少


自从上次缪司在酒店不顾自己生命危险地救了林姗窈,林姗窈对他的坏印象就全部洗刷掉了,对他充满感激,将他视为恩人看待,很尊敬他,下定了决心要认真做好这三个月的私人陪护工作,好好照顾缪司直到他顺利地康复出院。

到了缪司所在的医院附近,林姗窈看到路边有卖羊肉串的路边摊,新疆羊肉串大叔带着异域风情的如同歌谣一般的吆喝声,很吸引人,他们烤出的羊肉串里嫩外焦、香气扑鼻,更吸引人。

林姗窈自己是很喜欢吃羊肉串的,她所见到的很多男生也喜欢吃,羊肉串的热爱者遍布天下,所以她想缪司应该也会喜欢吃吧,于是她忍痛掏钱买了二十串现烤的羊肉串,想送给缪司,以此弥补自己今晚迟到的过错。

一进病房,林姗窈就举着香喷喷热腾腾的羊肉串在缪司面前舞动,笑容灿烂地说:“阿司,不好意思哈,因为打瞌睡打过头了所以我来晚了,为表示我最诚挚的歉意,我买了二十串非常美味的羊肉串送给你当夜宵吃。”

“羊……羊肉串?”缪司看到羊肉串的表情很奇怪,他捏住自己的鼻子,将身子努力往后倒,神色里有震惊,有恐惧,还有不适,唯独没有喜悦。

“怎么,你不喜欢吃?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居然不喜欢吃?”林姗窈满脸的失望,原本兴致勃勃举起的手和羊肉串颓丧地往下垂。

缪司看着林姗窈失望的表情,突然有些不忍,他飞速抓住了林姗窈往下垂的手和羊肉串,将它们截挡在半空中,露出明亮而阳光的笑容说:

“不是啊,其实,我挺喜欢吃羊肉串的,挺香的,呵呵。”

“真的吗?那太好了!”林姗窈一下又变得神采飞扬,将羊肉串全都塞到缪司的手里,“那你快点趁热吃吧,凉了的话就没这么好吃了。”

缪司做出伸嘴去咬的样子,可是半路又停住了,看着份量这么多的羊肉串,有点为难地说:

“这个……是不是太多了一点啊?二十串我根本吃不完啊,我吃晚饭吃得晚,现在肚子还是很饱的,要不,林大女侠你帮帮忙,帮我吃十串?”

“啊?我帮你吃十串?”林姗窈震惊之余,露出鄙视的表情,“你真不够爷们,连二十串都消灭不了,亏你长这么高大!”

“谁说我吃不完啦,二十串对本少爷来说那简直是小CASE中的小CASE。只怪你太笨了,根本就体会不到我的好心,我是看你喜欢吃才忍痛分给你十串的好不好?你看你,口水都流出来了,啧啧啧,真难看。”缪司说得一本正经煞有架势的,还直指着林姗窈的下巴。

林姗窈吓坏了,还真以为自己的口水流出来了,赶紧去摸下巴去擦下巴,但发现很干净,她立马意识到上当了,恼怒地冲缪司叫:“缪司,你是个大骗子!哪里流出了什么口水,根本就没有!”

“哈哈哈,”缪司笑得前仰后合,“真是个笨蛋,这么容易上当。”

“哼,我看你也不比我聪明到哪里去。快点吃吧,都快凉了。”林姗窈白了缪司一眼,说。

缪司将十串羊肉串塞回林姗窈手里:“你也必须吃十串,你不是喜欢吃吗?”

“好吧,我可以吃十串,但是有个条件,我们俩要来进行一场吃羊肉串比赛,谁第一个吃完十串谁就获胜,获胜方可以向落败方要一件礼物作为战利品,怎么样?”林姗窈笑着说,美丽灿烂的笑容里开始带起了一点点很可爱的狡黠。

“哈哈,听起来蛮有趣的哦,OK,比就比,谁怕谁啊。”缪司脑袋一热,一口气就答应了下来。

“三!二!一!比赛开始!”林姗窈一喊完,两个人便抓着羊肉串狂吃起来。

林姗窈吃得很欢腾很爽快,因为她本来就很爱吃羊肉串,但是缪司吃羊肉串时的表情有点奇怪,他闭着眼睛,皱着眉头,一顿乱嚼,很多时候是还没嚼完就囫囵吞枣式地硬吞下去了,而且还不断地换姿势,似乎怎么都找不到一个舒服吃羊肉串的姿势。

林姗窈一心想赢,一心享受着羊肉串的美味,根本就没多注意缪司的异样。

而缪司是,一边吃,一边不断地偷看林姗窈这个对手,看长得斯斯文文瘦瘦精精的她吃起来如猛虎开口,吃得又快又多,而且很没吃相,他大为震惊,不由地看傻了,把手中未吃完的羊肉串晾到了一边。

结果,毫无疑问,林姗窈以绝对的优势吃赢了缪司,获得了胜利。

林姗窈得意又开心,向缪司摊开双手:“按照比赛规则,获胜方可以向落败方要一件礼物作为战利品,现在我赢了,你要给我一件礼物,现在快点给我。”

“切,得意什么呀?你以为赢了个吃羊肉串比赛很光彩啊,我告诉你,男人都不喜欢找个能吃女做女朋友,因为很难养加上很容易胖,哈哈,你这辈子难找到男朋友啦,哈哈哈。”缪司不甘心林姗窈赢了,白林姗窈一眼,不服气地反咬她一口。

“我告诉你,我是吃不胖的体型,怎么样?怎么样?气死你!哈哈哈!”林姗窈叉着腰,扭扭屁股,冲缪司做鬼脸。

“切,有什么了不起的,你以为只有你是吃不胖的体型啊,我也是呢!哼哼。”缪司也冲林姗窈做鬼脸。

“哎哟,我不想跟你废话了,快点给我,我的战利品!你可不许赖账哦。”林姗窈走近一步,更大弧度地向缪司摊开双手。

“你放心,我缪少爷金口玉言,绝对不会赖账的。我还真不屑赖你这点小账。你想要什么样的战利品?”缪司靠坐在床上,用纸巾擦着刚刚抓了羊肉串的手,慵懒地问。

其实,原本林姗窈并不想问缪司要什么战利品的,只想逗逗他而已,没想到他是这副不屑的口气。小账吗?那我真要把这个小账变成大账。

林姗窈使了坏心眼,故意说:“我想要你身上最珍贵的一件东西作为战利品。”

“啊?”缪司立马惶恐地抱紧自己,装作出一副承受不了的羞恼表情,“你你你……你怎么这么邪恶?居然要我的……处男身?”

“呸呸呸,什么处处……处男身?你胡说八道些什么?我什么时候说了我要的是那种东西?”林姗窈惊恐得瞪大了眼睛,一张如玉的小脸臊得通红。她真搞不懂,缪司的脑子里装的是些什么东西,怎么好好的一件事会让他联想到那么歪的地方去。

“我没胡说啊,我身上最珍贵的一件东西就是我宝贵的处男身。”缪司居然很纯洁很无辜地眨了眨他漂亮的眼睛。

林姗窈气得想吐血,大声强调:“你弄错了,我说的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。我指的你身上最珍贵的一件东西是一件物品,是物质的东西。至于你那个什么什么处男身没人稀罕,你免费送给我我也不会要的,还有,我严重怀疑你话语的真实性,像你这么花心的人,怎么可能还是处男?”

缪司凑近她,坏坏地说道:“你不相信我是处男啊?那你要不要当场验证一下?”

“这个怎么验证啊?你又不是女的……”林姗窈还未说完就慌忙捂住了自己的嘴,她猛然意识到自己说话的尺度越来越少儿不宜了,刹车!紧急刹车!

缪司看着林姗窈比熟透的西红柿还要红的脸,哈哈大笑起来:“你不用紧张,你就算想验证我也不会让你验证的,我最珍贵的处男身,只能留给我最心爱的女孩。”

“喂,你好像说话越说越离谱了吧?这种话一般都是女孩子说的吧?还有,谁会相信你这种花心大萝卜还是处男啊,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估计也没人会相信的!反正我是不信的!坚决不信!所以我拜托你别再编这种蹩脚的谎言了。”林姗窈一脸怀疑地说。

她记得她与缪司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夜晚的酒吧里,她见到了他与一群美女欢乐调情,如此游刃有余,然后缪司又来招惹她,她根本就不认识他,他就来调戏她,调戏的手段很老练,而且他当时身上穿着的只是一条性感泳裤,如果不是林姗窈用布偶熊头把缪司砸晕了,她还不知道那晚他会把她怎么样。

那样不正经的男生怎么可能还是处男?

虽然后来因为缪司在酒店不顾自己安危地救了林姗窈,林姗窈对他的印象大有改观,但那个印象不涉及他的花心,缪司好人归好人,花心归花心,是两码事。

所以,在林姗窈心里,到现在为止,英俊无敌的缪司依然是一个爱流连花丛的花心男。

缪司听到林姗窈说那么不相信他的话,好像有点伤心,但他很快又嬉皮笑脸地说:“你爱信不信,反正你又不是我最心爱的那个女孩,你对我的看法根本就不重要!不,非但不重要,而且你对我的看法是一点意义都没有。”

林姗窈不想跟他废话了,直接转移了话题:

“快点给我礼物,我要的是你身上现在放着的最珍贵的一件东西,啊,我看到了,我就要你脖子上挂着的这个玛瑙项坠。”

“这个不能给!”缪司一惊,像宝一样地抓住了自己脖子上挂着的玛瑙项坠。